許多事情,總是在三個字內發生。
三個字︰可解作十五分鐘;又可指三個中文字。
我一直以為來回溫哥華任何地方只需五分鐘。
一次意外,我的朋友改正我為〞三個字〞。
因此〞三個字〞變得很神聖。
三個字,可以由Richmond去到New Westminster。
三個字,可以由加拿大去到美國。
遲來一秒鐘,從迎接你變做目送。
但遲到三個字,可以令人由〞熱切期待〞變成〞等到腳軟〞或者〞頸都長埋〞。
當然,等偶像是另計的。呵呵﹗
三個字,可以化解亞爸亞媽一場爭吵。
三個字,可以令一個單身的亞媽變成已婚的亞媽。
三個字,可以嚇醒一個不願意起床的亞爸,又同時令整大廈的人離開屋企。
三個字,可以令任何一個亞媽微笑,又可以令一個女子骨痺。
三個字,可以令亞媽煮飯煮快D。
你說,三個字是不是很神聖?
Sunday, March 19, 20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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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comments:
係唔係:
對唔住、我願意、火「燭」呀、我愛你、好肚餓?
係唔係呀?我淨係想要一個字或者兩個字,係定唔係。呵呵呵
你好叻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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